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家庭医生制度探讨
2012-01-27谢春艳胡善联何江江王力男彭颖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2年5期
谢春艳 胡善联 何江江 王力男 彭颖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 200040
国外不同国家对全科医生与家庭医生有不同称谓,但内涵基本一致。家庭医生制度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最经济、最适宜”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模式,是以全科医生为主要载体、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契约服务的形式,为家庭及其每个成员提供连续、安全、有效、适宜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服务模式。我国新医改明确提出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使社区成为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载体,国内很多地区在原有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家庭医生服务模式,但关于家庭医生的称谓各地不同,内容各异,尚在探索、完善阶段。本文主要是以社会学中的社会资本理论为视角,结合上海市实施的家庭医生试点探索与实践进行的一些思考,因而采用家庭医生的称谓,与国务院提出的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总体框架并无冲突。
1 国内外关于家庭医生制度的研究现状
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因为其独特的优势,受到了西方很多国家的重视,目前,世界上约有50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家庭医生组织,有15万名以上经过正规训练的家庭医生为患者提供基本健康服务。[1]在这些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家庭医生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对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比较成熟的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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