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研究
2012-01-27张新平王洪涛舒占坤杨廉平唐玉清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2年5期
张新平 王洪涛 舒占坤 杨廉平 唐玉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30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我国政府当前阶段的发展要求,在卫生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在制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政府部门围绕基本药物制度的各个环节加强了联系与协作,较好地改善了医疗卫生的政策环境。自2009年8月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启动至2011年7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目标提前实现。我国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展开如此大规模的药物制度改革,政策初步影响巨大,其实施进程也凸显了政府协调机制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医疗卫生政策成功实践的典范。为促进新医改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持续发展,需要回顾总结协调机制的规律,尤其是其成功的经验、特点及有效策略。
1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政府部门协调的理论基础
1.1 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及启示
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核心为“AGIL图示”,包括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和维模(Latent pattern maintenance)。适应,即社会系统适应外部环境,从其外部环境获得足够的资源或能力,并合理配置的功能,该功能主要由社会系统中的经济子系统承担;目标达成,即社会系统谋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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