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
——以陕西省为例
2012-01-21王庆如王连森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王庆如 王连森
(1.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710077;厦门大学,福建厦门361005;2.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民办教育的法规政策是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具有鲜明的导向、协调和控制作用。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目前的发展基础和社会环境,与发轫之初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正处于战略转型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明确提出: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面向新阶段、新形势与新任务,必须在《纲要》的指导下,进一步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以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顺利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从陕西省的情况来看,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属“政策推动型”模式[1],受政策的影响很大。陕西省曾率先出台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民办教育法规《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然而多年过去了,此项政策的落实却不到30%。①一些办学者认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在政策歧视和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夹缝”中生存着。②此外,政策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稳定性差,致使民办高校发展缺乏稳定的政策环境而出现办学的短期行为,增加了办学风险。[2]因而,研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有着重要意义。
一、民办高等教育转型的背景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处于转型期,面临着生源数量迅速减少、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以及既有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等发展背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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