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房屋征收工作初探
2012-01-16杨志囊
经济师 2012年1期
杨志囊
摘 要:文章论述了浙江省苍南县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屋片收 现状 问题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282-02
2007年浙江省苍南县政府的229号文件《苍南县征用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共办理拆迁许可证39本,拆迁房屋1079间,拆除房屋面积92014平方米,在温州地区除温州市市区外,苍南县的拆迁量和依法度是最高的。但经过近几年的运作,拆迁工作的难度显现,拆迁工作越来越难,特别是2010年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以来,苍南县依法办证依法拆迁的拆迁项目基本没有。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颁布后,凸显了不少的问题和矛盾,笔者在此对苍南的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初探,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拆迁现状
1.机构现状。职能部门为苍南县房产管理局,县成立的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房产管理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个,但实际在岗只有4人,在人事、财务等方面没有自主权。主要职能是政策把关、办理拆迁许可证、发布公告、受理拆迁裁决等工作。在各个乡镇、指挥部一般都设有拆迁科或拆迁办具体从事拆迁工作,只是业务上受县拆迁办指导。
2.政策现状。2007年9月,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了《苍南县征用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土地被征为国有后,才能依照暂行办法进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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