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儿童医疗保险的筹资研究
2011-12-31蒋虹丽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1年3期
关键词:儿童
蒋虹丽 陈 文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 200032
我国儿童医疗保障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变迁而建立发展的。目前,儿童正被逐步纳入到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在农村,儿童随家庭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正在逐步覆盖“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少年儿童”。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界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本研究对居保中的这部分人群统一简称为“儿童”,其他参保对象简称为“一般居民”。
在居保覆盖人群中,儿童群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好,且大部分能够得到家庭保护。居保如何按照儿童特点,体现政府参与,结合当地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程度等具体情况,做出适宜的筹资安排,是本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查询76个试点城市政府官方网站,搜索居保试点市(或地区)政策文件。搜索相关城市年度统计公报或报告,收集当地在居保试点政策文件出台当年的宏观经济发展指标数据。
1.2 研究方法
整理归纳居保制度中对儿童的筹资设计,比较儿童与一般居民的筹资水平和筹资结构差异,分析其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关系。
2 研究结果
2.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概况
国家承诺“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