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因素对企业年金替代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2011-12-18刘军丽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刘军丽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经济管理系,北京 100048)
性别因素对企业年金替代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刘军丽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经济管理系,北京 100048)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性别因素,导致男女职工的企业年金替代率存在较大差异,退休女性职工的企业年金养老金收入明显少于男性,加剧了性别不公平。延长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与提高女性职工缴费率等措施能够有效缩小企业年金替代率的性别差异,弥补企业年金制度的设计缺陷。
企业年金;替代率;性别因素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但是随着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逐渐建立与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的性别不公平性也逐渐显露出来。目前,学术界对企业年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有关理论的定性研究及替代率水平等方面的定量研究上[1][2],有关性别不公平问题研究还较为有限。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目前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对个体性别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而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被很多学者证明,一视同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性别不公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来说对于女性是不利的[3][4]。长此以往,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两个制度叠加后的性别不平等效应势必会日趋严重。本文从衡量企业年金对职工养老保障程度度量的基本指标“企业年金替代率”着手,采取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性别因素导致的企业年金替代率差异进行分析,为解决企业年金制度的性别不公平性提出有效对策,这对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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