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思考
2011-10-12张林红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13期
张林红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程,国有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彻底打破了原先计划经济时期的格局,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多样化的特点,这给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式,如何全面履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重任,是各级各类工作干部必须研讨的重要课题,下面是个人对新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点滴粗浅认识,谨供同行们参考。
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
《工会法》中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将“维权”从工会四项职能中突出,在法律上确认了工会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揭示了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工会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要充分体现维权的本质要求,必须创新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最大优势,这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的链条和环节,脱离职工群众是工会的最大危险。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突破了传统服务观念,是一种创新。工会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都要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服务职工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到工会是自己的组织,工会工作才能真正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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