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人才薪酬体系与组织承诺关系研究
----基于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薪酬状况的实证分析
2011-09-25张娴初王全纲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
张娴初,王全纲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2.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江苏常州 213001)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产业尤其是创新科技产业已成为企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技术资本越来越取代货币资本而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本。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产业增加值在整体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逐年上升,正逐步取代传统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人才作为企业核心价值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其人力资本的高密度性导致了这个群体人力资本稀缺性的产生。他们的高价值必然导致其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的高需求,也造成了科技创新人才的高流动局面。
依据《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要“使沈阳成为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东北地区高端人才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沈阳经济区人才交流合作基地”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达到140万人,高技能人才队伍达到50万人,尤其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行业领域,沈阳市计划培养开发急需的紧缺专门人才10万人。截至2020年,沈阳市要达到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60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30%以上[1]。要达到《规划》所述的人才发展目标,健全的薪酬激励制度是企业吸引和激励人才的有力工具,它关系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效,也关系到员工个人经济需要的满足,以及其个人和家庭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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