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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简讯

2011-09-19

电子知识产权 2011年4期
关键词:欧洲法院发明人外观设计

国际简讯

国际商标申请2010年出现复苏

国际商标活动在2010年出现复苏,WIPO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共收到39 687件申请,增长率为12.8%。增长最多的是韩国(+42.2%)、中国(+42%)、意大利(+38.7%)、美国(+29.6%)、欧盟(+26.9%)和日本(+20.2%)。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说:“国际商标活动出现了复苏,几乎恢复了2009年的失地。”主要用户中,德国申请人排名第一,提交了5 006件国际申请,占总数的12.6%;欧洲商标局(OHIM)排名第二,有4 707件国际申请;美国的排名上升一位,成为第三大申请方;法国排名第四;瑞士仍为第五位;接下来是意大利、中国和比荷卢国家(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菲利普莫里斯(瑞士)是2010年申请量排名第一的申请人,有137件国际商标申请,接下来是诺华(瑞士)、勃林格殷格翰(德国)、大连亚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政策部(意大利)、浙江程鹏工贸(中国)、KRKA(斯洛文尼亚)、汉高(德国)、诺和诺德(丹麦)、雀巢(瑞士)。被指定最多的前六个成员在2010年发生变化。中国(16 143件指定)仍是被指定最多的国家,欧洲联盟排名上升三位,成为第二名,接下来是美国、俄罗斯联邦(从第二位降至第四位)、瑞士和日本。(WIPO)

谷歌数字图书馆和解协议被驳回

3月23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的巡回法官Denny Chin否决了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出版商协会达成的价值1.2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认为这一和解协议不利于保护作者。Chin法官认为,这一协议使得谷歌能够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使用作品,仅仅给予了作者要求删除的权利,这会使得谷歌取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重要竞争优势。法官认为,如果和解协议采用的是事先授权(opt-in)的模式,而不是事后维权(opt-out)的模式,那么将有更大的通过可能性。2005年,谷歌因其数字图书馆项目将图书大规模数字化,而遭到作者和出版商提起的诉讼,称其侵权。而2009年达成的这一和解协议主要针对的是市场上已经脱销但仍受版权保护的图书。而对于那些市场上依然可以买到的图书,谷歌提供的仅是有限的信息,以及购买图书的链接,包括Amazon和Barnes & Noble网站。焦点之一是“孤儿作品”的问题,反对者认为,和解协议让谷歌拥有了无限度从这些“孤儿作品”中获利的权利。这条反对意见得到了Chin法官的赞同,他在裁决书中提出建议,认为相关各方应该对和解协议作出修改,将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涉及范围限制在那些经过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内。 谷歌方面并不认同这项修改建议,认为如果这样,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意义就将大打折扣。在谷歌看来,让绝版书籍获得新生是建立数字图书馆最大的意义所在。某些法律专家也表示,负责裁决此案的华裔法官陈卓光提出的建议抹杀了数字图书馆计划与传统出版方式的区别。为了能够继续推动数字图书馆计划,谷歌有可能把目标转向美国国会,通过呼吁国会推动立法,允许“孤儿作品”对公众开放来扫除障碍。(EIP)

国际外观设计体系2010年出现创纪录增长

国际外观设计活动2010年出现强劲增长,WIPO共收到2 382件申请,比上一年增长32.6%。这些申请是根据有57个成员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提出的。以下国家的申请人2010年提交的外观设计注册量比2009年有显著上升:德国(+31%)、瑞士(+42%)、土耳其(+108%)、奥地利(+48%)、西班牙(541%)和卢森堡(+271%)。与此同时,2010年国际外观设计注册增长31.8%,共有2 216件注册。主要用户中,德国的申请人排名第一,注册了2 864项外观设计,占总数的26.9%。接下来是以下国家的申请人:瑞士、法国、荷兰和美国。2010年,以通过海牙体系申请保护的外观设计计算,欧盟是被指定最多的成员。当年WIPO共登记11 238项外观设计,其中7 897项(70.3%)指定欧盟。被指定最多的国家接下来是瑞士、土耳其和新加坡。宝洁公司(美国)在2010年最大用户中名列首位,有127项外观设计。宝洁公司之后是飞利浦公司(荷兰)、Vestel Beyaz Esya(土耳其)、大众公司(德国)、吉列公司(美国)、戴姆勒公司(德国)、Pi-Design AG(瑞士)、斯沃琪公司(瑞士)、博朗公司(德国)和雀巢公司(瑞士)。(WIPO)

美国参议院通过专利改革法案

3月8日,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票数决定通过专利改革法案,接下来,该法案将进入众议院审议程序。投票结果是95比5。该法案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修改,即实现先发明制度向先申请制度的转变、引入专利质量强化措施、以及改革损害赔偿规则。由Adobe、思科和英特尔等技术公司组成的专利公平联盟表示,它会继续反对该法案。(EIP)

欧洲法院阻止欧洲专利法院一体化计划

欧洲委员会推动建立的欧盟专利一体化制度在3月8日遭受重大打击,因为欧洲法院认为该计划的主要部分是非法的。欧洲法院表示,确立欧洲共同专利法院(ECPC)不符合欧盟法律。它认为此类法院在欧盟机构和司法框架之外运转,将会夺走欧洲法院及各成员国法院的权力,使它们不能在专利领域解释和运用欧盟法律。 欧洲委员会淡化了欧洲法院的判断,它认为这不会对未来成员国间采用“强化合作”实现一体化的专利保护方法构成影响。“单一专利保护制度的确立与欧盟专利法院的设立明显存在法律上的区别”该委员会表示。“通过强化合作将数十年来所讨论的欧盟专利问题快速成功变成解决方案,维持这一势头是非常重要的。”该委员会还表示,它将对欧洲法院提出的担忧仔细进行分析,与欧盟理事会主席和各成员国一起尽快找出有利于专利制度和用户利益的最佳解决方案。 业内对于欧洲法院的判决反应不一。有业内人士认为,从执法角度看,即使共同体专利提议得以进行,由于欧洲法院在上诉阶段如何介入具有不确定性,共同专利制度很可能会名存实亡。(EIP)

201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定为“设计未来”

今年4月26日,我们将迎来第1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方网站公布了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设计未来”(Designing the Future)以及相关宣传材料。历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2001年“今天让我们来创造未来”,2002年“鼓励创造”,2003年“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2004年“知识产权对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性”,2005年“思考、想象、创造”,2006年“发明创造始于构思”,2007年“知识产权与创造之间的关系”,2008年“庆祝创新并开展关于尊重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2009年“宣传绿色创新这项确保未来安全的重要工作”,2010年“创新——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WIPO)

澳大利亚专利审查周期降至11个月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下称澳局)日前称,通过一系列战略措施的实施,其专利申请平均审查周期从2009年的16个月缩至11个月。同时,澳局期望在保证审查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将专利审查周期于2011年底降至9个月。此外,与节能有关的“绿色”技术专利申请还可利用快速审查体系,其审查时间仅为1个月。

澳局称,通过2008年实行海外招聘以及2009年建成墨尔本专利审查中心,其专利审查人数得到增补,进而大幅提高审查速度。同时,澳局亦制定了一揽子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的计划,如提高专利授权门槛、改进专利信息利用以及与他国知识产权机构合作以减少重复工作。2010年,在上述措施的推动下,澳局的专利申请积压量从2009年的75万件降至59 482件。(IP Australia)

WIPO支持南美洲国家执行区域合作项目

WIPO积极回应9个南美洲国家——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拉圭、秘鲁、苏里南和乌拉圭共同提出的一项请求,即要求提供援助,帮助开展改善向知识产权制度的当地和国际用户提供服务的工作,这项工作首先将从共享专利审查结果及其他知识产权资源着手进行。该项请求是阿根廷工业产权局(INPI-阿根廷)局长Mario Aramburu先生代表9个国家致函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时提出的。函中他向高锐先生通报说,该9个国家已就设立一项“共建平台让参与的9个国家能整合、交换信息和确保系统兼容”的区域项目达成协议。该项目简称为PROSUR(知识产权区域合作系统)。函中进一步请WIPO作为一个“专门合作机构,参与该项目……为执行PROSUR项目提供全面支持。”鉴于人们普遍对专利质量和全球专利制度的效率表示关切,WIPO已建立一个叫做“WIPO CASE”的技术平台,以便各知识产权局之间交换机密的检索和审查信息,该平台已由其他区域集团使用或评价。WIPO将通过开发必要的基础设施来帮助PROSUR成员执行该区域一体化项目,包括利用WIPO CASE平台,培训专利审查员及其他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以及加强现有的橫向合作,为PROSUR.提供支持。Aramburu先生说:“这是本地区各知识产权局朝实现一体化迈出的第一步。”(WIPO)

WIPO推出新的在线工具以方便品牌查询

WIPO于3月4日推出一个新的在线工具,以更加方便查询640 000多项涉及受国际保护的商标、原产地名称和徽章、旗帜及其他国家徽记,以及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缩略语和徽标。通过全球品牌数据库,可以免费同时对多个数据库中收藏的资料进行品牌查询。“全球品牌数据库是一个集中式查询设施,将极大地方便对载有品牌信息的成千上万份记录进行查询,”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如是说。他期待着今后还能在该数据库中填加各国汇集的数据。目前,通过全球品牌数据库的查询界面,用户可以查询WIPO的三个数据库——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下注册的国际商标、原产地名称国际注册里斯本体系下注册的原产地名称以及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三保护的徽章、旗帜及其他国家徽记以及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缩略语和徽标。全球品牌数据库依托品牌方面现有的查询资源,为查询多种来源的数据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还新添了一个高级功能,允许进行模糊查询和语音查询。

这一服务将整合到WIPO GOLD中,通过WIPO GOLD可以方便快捷地在网上使用大量可查询和检索的知识产权数据和工具,尤其是技术、品牌、外观设计、统计、WIPO标准和国际分类体系方面的数据和工具。(WIPO)

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标准

英国标准协会(BSI)日前发布“BS 8538”—2011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标准,旨在明确面向发明人的知识产权服务组织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这是英国首次设立此类标准,并得到英国知识产权局的批准。该标准明确的知识产权服务商的道德准则包括:诚信和资质;费用、成本和资金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公开性;利益和冲突声明以及投诉处理机制。服务提供程序包括:与发明人签署初步合约;不公开协议(NDA)或机密规定;创意评估以及提供建议或服务的商业协议。近年来向发明人、创作人员和创意人员提供服务的组织数量大幅上升,其类型混杂,除英国知识产权局和企业免费咨询网站Business Link外,还包括一些商业性质的服务公司、主攻发明和产品设计的专业院校以及发明人团体。虽然大部分服务组织拥有良好的信誉,切实保护发明人的知识产权权益,但也不乏有组织存在欺骗或伤害发明人的行为。因此,该标准将有助于向发明人提供一致连贯、公平合理的服务,指引发明人在错综复杂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中选择正确的需求,以及帮助发明人了解在开始为其创意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从服务方获取何种帮助和应采取的举措。英国知识产权大臣威尔克斯男爵夫人(Baroness Wilcox)对该标准的出台表示欢迎,称对于发明人和小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制度复杂且令人望而却步。而大量事实表明,商业上的成功往往依赖于专业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支持,因此,选择可信赖的咨询顾问至关重要。(国知局)

WIPO会议讨论网商的商标侵权责任

3月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商标法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商标侵权赔偿责任问题,讨论进行规则创新的可能性。会议的目标是制定出新的责任标准,特别是针对搜索引擎运营商以及虚拟世界、社交网络和拍卖网站的经营者。WIPO声称,它计划使这些服务商对其客户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负起审查的责任。

根据WIPO提供的信息,不同国家的法院几乎都对拍卖网站的责任不予追究。此外,美国法院目前也正在就谷歌在线项目应适用的保护条款进行讨论。WIPO发布的文件还指出,虚拟世界和社交网络对于商标的使用提出了更加棘手的法律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能够判定用户的内容属于商业用途。并且,诸如Twitter之类的网络平台应承担的责任尚未得到法院的公正评判。而怎样才能从本质上认定商业用途,在WIPO建议中并没有给予明确。(I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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