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孤儿作品版权问题的解决之道*——欧洲ARROW项目的实践与启示
2011-09-11蹇瑞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浙江杭州310018
图书馆建设 2011年10期
蹇瑞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 浙江 杭州 310018)
于佳亮(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 重庆 400065)马炳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 浙江 杭州 310018)
孤儿作品是指那些尚处于版权保护期内,使用者打算以依法征得版权人许可的方式进行使用,但经过勤勉的努力寻找仍然无法找到其版权人的作品[1]。孤儿作品产生的原因很多,如版权人没有在版权管理机构登记作品,版权人出售了作品却没有对权利转移进行登记,版权人死亡且其继承者却无法被找到。根据《伯尔尼公约》[2]的要求,版权的授予不需要形式要件,因此各国通常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登记机关收集作品的所有数据,造成“勤勉的努力寻找”往往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实现,为孤儿作品的数字化及其利用带来了很大不便。
1 ARROW项目的实施背景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基于历史文化、商业价值的考虑,收集有大量作品的图书馆、资料馆、商业机构等希望对孤儿作品进行复制、数字化、重新出版或以网络等其他方式加以利用,但因找不到版权人而无法获得授权许可,作品的开发与利用便无法实施。美国参议院于2006 年和2008 年分别提出孤儿作品法案,主要解决孤儿作品使用的合法途径匮乏问题。该议案主张,只要使用人进行了勤勉努力的寻找,即使没有找到版权人也可使用该作品,无须征得政府部门的授权[3]。“勤勉的努力寻找”已经成为大多数人所支持的解决孤儿作品版权问题的核心原则之一。一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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