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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保护投资数据采集方法体系的探讨

2011-09-05易丹辉肖宏伟

统计与决策 2011年23期
关键词:企业

易丹辉,肖宏伟

(中国人民大学 统计学院,北京 100872)

0 引言

我国现行环保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三同时”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之间有重复统计现象,忽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的统计,环保投资统计报表中没有对污水处理厂等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建设投资是否全部属于环保投资做专门规定,环保投资类别划分过于宽泛,部分科目导致统计的环保投资虚增、环保投资统计报表可操作性不强等。自1999年开始,我国一直沿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立环保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中的环保投资定义,将其界定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包括“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三部分,以项目投资统计为主,只对在建或竣工的污染治理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统计,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增的环保投资未被纳入数据采集范围,如工业环保投资来自具体工业企业项目,而涉及流域综合环境治理等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则没在数据采集范围。另外按项目进行统计,没有考虑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费用,只统计项目相关的投资,没有考虑常规环境管理和其他环境管理支出,给环保投资数据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由于环保投资数据存在空间性、随机性、多变性等特征,为了提高环保投资统计指标测算与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本文构建重点调查、抽样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重点企业定期直报的数据采集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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