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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务机关学习型组织的构建与优化

2011-08-15曹树武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1期

曹树武

(河南省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教育科,河南 信阳 464000)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知识和信息日新月异,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学习型组织涉及学习范畴和管理范畴两个方面,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能不断创造未来的组织类型,被公认为新世纪解决团队发展障碍的最佳组织形态。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政策的直接执行主体和税收工作的前沿阵地,创建和完善学习型税务组织,有利于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激发税务团队活力,提升税务组织形象,增强税收政策执行力。

一、新时期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基本内涵及实践启示

(一)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学习型组织(Learning Organization)最初的构想源于美国麻省理工大学佛瑞斯特(Forrest)教授。而美国麻省理工大学(MIT)斯隆管理学院著名资深教授、国际组织学习协会(SoL)创始人彼得·圣吉(Peter M.Senge),在《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和实务》一书中正式系统地提出学习型组织概念,并认为:“所谓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柔性的、扁平化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这种组织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1]其突出的特点是体现以系统思考为核心的五项修炼,增强适应环境、影响环境的能力,能够不断持续学习、不断自我创造未来的组织。而传统的学习与学习型组织的区别则在于:一是传统的学习主要侧重于对知识、信息的吸收,忽略思维方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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