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问题及对策
2011-08-15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谢小琴
财会通讯 2011年1期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尹 娇 谢小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问题及对策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尹 娇 谢小琴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实质判定标准的模糊性 准则规定企业发生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1)“显著”、“重大”的判断标准模糊。此处并未对商业实质判断规定中的“显著”及“重大”等给出具体的数据比例参考。那么“重大、显著”与“不重大、不显著”的区别临界点在哪里?这就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其中也给企业刻意利用这一点来操纵利润留下了机会,也给会计工作造成更大的难度。(2)未来现金流量确定有难度。其中涉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上的预测。如果预测人员的素质不够或者获取或依赖的信息不够准确,很可能的结果是公允价值的引入不仅没能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反而损害了其可靠性、真实性。(3)折现率选择尺度大。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折现率的选择是比较自由的,目前财务上的预测方法各异,各种方法的预测结果也不尽相同。这些方法的应用都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