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1-08-15李晓玲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
关键词:制度
李晓玲(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李晓玲(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从社会现实出发,分析吉林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的状况,并针对这些状况提出这一制度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对运行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重点不仅在于制度本身,还在于人与环境的改革。文章的研究旨在对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为促进全省的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农合;保障;医疗制度
自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行以来,农民看病问题较以往有了很大的保障,特别是当农民遇到重大疾病的时候,这一制度的保障作用便非常突出地表现出来。但由于我国各省市经济、文化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这一医疗保障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则应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而表现为具体的政策。吉林省属于产粮大省,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普查登记全省总人口数为2680.2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1349.16万人,占总人数的50.34%。这一数据清晰地显示出农村人口在吉林省人口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因此,解决好农村问题,特别是关系到农民实际的医疗问题是促进吉林省发展与繁荣的重要部分。
一、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源起与发展
2002年,党中央做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并逐渐开始在全国展开试点工作,计划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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