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普惠型农村金融助推农户经济发展
2011-08-15王法亮王明川
泰山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王法亮,王明川
(1.民建淄博市委,山东 淄博 255004;2.淄博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山东 淄博 255000)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近年来,农村金融为农户发放贷款的规模不断扩大,为推动农户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农村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使用金融资金的成本也远远高于城市。在实施科学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今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应当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建立普惠型的金融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
一、普惠制与普惠制金融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是一种关税制度,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金融,也称为普惠型金融,或者叫包容型金融。普惠制金融是联合国在“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推出并广泛使用的一个新概念。其基本含义是能够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2006年3月下旬,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的焦瑾璞同志首次提出了“普惠制金融体系”的概念。这一概念提出的社会背景是大中型企业和富裕人群已经拥有了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农户以及贫困人群没有获得金融服务或很少得到金融服务的机会。因此,建立普惠型金融的目标便是让弱势的社会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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