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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人权观念:源流、争论与评价

2011-08-15胡欣诣

泰山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胡欣诣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 200241)

三代人权的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由法国学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法律顾问卡雷尔·瓦萨克提出的一个关于人权划分的理论。瓦萨克认为,第一代人权是形成于美国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那些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自由免遭国家专横行为的侵犯。那些权利基本上就是国际人权法案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些权利要求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因此被说成是“消极的权利”。第二代人权是随着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而产生,形成于俄国革命时期,并得到了西方的福利国家概念的配合。这些权利基本上就是国际人权法案所规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这些权利要求政府作出有利于个人的积极参与,因此又被称为“积极的权利”。第三代人权是随着第三世界的兴起而出现的,是对全球相互依存这一现象的一种回应,主要包括:和平权、发展权、卫生环境权和人类共同遗产权等。第三代人权关涉到人类共同生存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加以解决,因此被称为“连带的权利”。

三代人权理论提出后,在国际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也引起了学界的普遍讨论。本文的目的,即是在梳理三代人权观念的思想来源与具体表现的基础上,对国际学界关于三代人权的理论争论做出分析与评价。

一、三代人权观念的源流

1.第一代人权观念的思想来源和具体表现

第一代人权观念是在欧洲思想启蒙运动之中形成并于美国和法国革命时期达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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