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语口语教学原则
2011-08-15黑龙江邸颖娜
职业技术 2011年5期
黑龙江 邸颖娜
试论英语口语教学原则
黑龙江 邸颖娜
本文依据口语活动的特点及口语技能的特征,并以语言学、教育心理学、跨文化交际学、认知语言学、第二语言习得等理论为指导,通过对平时教学的探索,总结出六方面英语口语训练原则:1.“听”和“说”的关系;2.会话的含义;3.口语教学中的社会文化因素;4.创造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局面;5.怎样组织一堂好课;6.如何对待学生的错误。以此原则为基础,再进行学生口语训练,对全面提高学生的口语水平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交际;准确度;可接受性;社会文化;学习原则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国无律而不立。英语口语训练,应以英语口语教学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是综合了口语活动的特点及口语技能的特征,以语言学、教育心理学、跨文化交际学、认知语言学、第二语言习得等理论为指导,结合笔者十年来的口语训练经验得出的,希望能对同仁的教学工作有所帮助。
1 “听”和“说”的关系
“听”和“说”都属于口语。“听”应该开始于“说”之前,学生通过听,大量的接触英语语言之后,便可以开始进行口语能力的训练。此时学生不是被迫说话,而是因为他们已有大量的语言储备,开口说话,表达思想,进行交际是他们的愿望,也是大量听的必然结果。
有学者持同样的见解:“大量事实说明,儿童学说话的过程是先听懂,然后说话……我们认为人的大脑功能决定了理解在复用之前。语言教学也不应违背这一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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