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相对论”:对待文化他者的正确伦理态度
2011-08-15申连云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申连云
(浙江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语言相对论”:对待文化他者的正确伦理态度
申连云
(浙江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每一种语言都蕴涵着一种对世界的看法,即世界观。各种世界观没有高下之分,人人平等。力图了解、尊重并敬畏他人眼中的世界,这是一种对待文化他者的正确伦理态度。只有更好、更多地了解他人的语言和文化,只有在与他人的平等对视或对话中,我们才能认识并克服自身的局限和相对性。世界的和平、民主、进步有赖于多姿多彩的不同语言文化系统的共存与融合。以往对萨丕尔-沃尔夫语言相对论的讨论局限在理论理性范围内,忽视了它的实践理性,即它的伦理维度和人文价值。
语言相对论;本杰明·李·沃尔夫;他者伦理
唯有保持想到我们的局限性,才能防止落于荒谬。
——伽达默尔
20世纪上半叶美国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本杰明·李·沃尔夫在其老师萨丕尔思想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语言相对论”是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说不同语言的人会因其使用的语言不同而有不同的观察行为;也就是说,说不同语言的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对于沃尔夫这个巨大假设,后继者有两种进路:求真和求善。所谓“求真”,就是把语言相对论当成一个对客观事实的论断,一个实然判断,集中在它的“对”与“错”的讨论上。研究者们甚至设计出精确的实验,以验证该学说的“真”与“伪”,如“在颜色词与颜色认知、虚拟式与‘事实假说’、数字系统与数字认知、词汇与物体分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验、讨论和争鸣”[1]译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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