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促学 相得益彰——谈语文教学中朗读的作用
2011-08-15陈亚芳
中学语文 2011年33期
陈亚芳
朗读教学是传统的语文教学法之一,是阅读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第四学段对朗读教学作出了明确要求:学生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语文教学离不开朗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现在的语文教学却出现了一种倾向,即重能力培养,尤其重应试能力,轻知识传授;重思维训练,尤其重抽象思维,轻形象思维训练;重理解分析,轻整体识记教学。在语文教学中普遍忽视朗读教学,教师不敢抓诵读,学生不愿读书。使语文教学走向只讲不读的畸形发展道路,语文教学的原来风貌荡然无存。有人曾统计,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有整整六年时间,学生受到的诵读训练仅仅只有108小时。吕叔湘先生在他的《语文教学中两个迫切的问题》一文中说:“10年的时间,2700多课时,用来学习本国语言,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个中原委,实在值得深思!轻视诵读教学,不是现代语文教学的进步,而是一种弊端!
其实朗读教学不仅是进行语文训练的重要手段,还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说话能力和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全面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恰当运用好朗读,不仅不会影响教学效率,反而会相得益彰,事半功倍。
朗读,就是把书面语言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把无声的语言变为有声的语言,使书面语言的语音功能(停顿、重音、语气、语调、语势、音色等)释放出来,使语言的本质得到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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