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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与死亡——论《玛莎·奎斯特》中的亲子冲突

2011-08-15郑鸿升

枣庄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奎斯特玛莎弗洛伊德

郑鸿升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外语系,福建 福州 350015)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1920)开篇中就提到在治疗“创伤后压力障碍”的患者——比如一战结束后归来的士兵时,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士兵总是梦见战争中可怕的场景。这让弗洛伊德感到困惑,因为重复不愉快的经历这种行为违背了他的享乐原则。根据享乐原则,快乐应该被最大化,痛苦应该被最小化,痛苦的事应该被忘掉,而不是被重复。弗洛伊德还看到他的一岁半的外孙在玩一个游戏:婴儿把系有长线的线轴扔到婴儿床里,这时线轴就消失看不见了,在这个过程中,婴儿发出“哦哦哦”的声音,弗洛伊德认为他的外孙在说德语“fort”,它相当于英语“gone”,即“消失”的意思;然后婴儿又通过长线把线轴从床里面拉出来,看到线轴的出现,婴儿发出快乐的“嗒嗒嗒”声,弗洛伊德认为他的外孙在说德语“da”,它相当于英语“there”,即“那里”的意思;婴儿很喜欢这个游戏,他不断地重复着这个游戏。这就是有名的“去/来游戏”(TheFort/DaGame)。弗洛伊德认为通过不断重复这个“消失和出现”的游戏,婴儿实际上像士兵一样也在不断地重负不愉快的经历——被迫和母亲分离时的痛苦,这种行为也和享乐原则相悖。弗洛伊德经过思考,最后认为这些重复不愉快经历的行为和人的追求快乐的本能背道而驰,是另一种本能的体现:“这种要去不断重复的强迫性行为表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本能特征,当它们与享乐原则相背离时,就有一种“恶魔的”力量出现了。”[1](P223)

这种“恶魔的”力量超越了享乐原则,弗洛伊德认为它就是死亡本能。死亡本能和爱欲本能截然相反。爱欲本能关怀人类物种的生存和繁衍,因此它表现为对安全、健康和食物的需求。而这一切需求都以弗洛伊德先前提出的性冲动(sexual desire)得以满足为前提,但爱欲本能又不仅仅是性冲动,虽然它包含了性冲动。当爱欲本能竭尽全力保持自己的生命能量时,死亡本能为了减少精神上的紧张,却要拼命消耗自身的能量,企图回归到最早的那种休止的状态。而不断的、过度的重复就是一种消耗能量的方法。也就是说,死亡本能是紧张情绪最终的释放,它试图让我们恢复到生命存在前静止的无机状态:

“它是涅槃原则的终极表现形式,是生物体力图达到斯温伯恩的‘冥后的花园’的一种努力,在那里没有外来或内在的刺激扰乱它的永久平静。

没有星辰也没有阳光

没有任何光亮的变化

没有激荡的水声

没有声音或图景

没有冬季的树叶或春天的枝叶

没有白天及白天的一切

只有永久的沉睡

在永恒的黑夜。”[2](P224)

既然不断地重复不愉快的经历与爱欲本能的一种表现形式——享乐原则相悖,而弗洛伊德又不想否定享乐原则,那么他就必须让死亡本能和爱欲本能这两者妥协。弗洛伊德认为不愉快的经历或者痛苦其实无法真正被忘记。所谓的“被忘记的痛苦”实际上是指痛苦在人的意识里可以被忘记,但是它将永远残留在受害者的潜意识里。当然,受害者的记忆和想象无法接触这些被压抑在潜意识里的痛苦。但是,在潜意识里,受害者永远是受害者,虽然自己觉察不到这一点。而重复有另一种功能,不断的、过度的重复会改变被重复的内容。例如,重复“去/来游戏”让婴儿体验到被迫和母亲分离时的无助和痛苦,但是线轴是对这种痛苦的补偿,正是通过不断地控制线轴的消失和出现,婴儿在幻觉中对这种痛苦的经历进行了控制,他从被动反而转变成主动的角色,最后象征性地控制了这种痛苦,而控制是一种快乐,不断地重复游戏让孩子更加体验到控制痛苦的快乐。这就化解了重复不愉快的经历这种现象和享乐原则之间的矛盾。享乐原则只是被修正而非被废除。而不断的、过度的重复本身也是一种消耗能量,走向死亡的方法。弗洛伊德采用了二元论,让死亡本能和爱欲本能妥协并存。

文学作品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可以用死亡本能来解释,比如亲子冲突。以《玛莎·奎斯特》为例,玛莎和奎斯特夫人之间不断的冲突就是一种强迫性重复的行为,是死亡本能的表现。下文将从玛莎的角度解释这个观点。

《玛莎·奎斯特》是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的作品,它描写了玛莎15岁到18岁之间发生的各种事情。小说是以一场冲突开始的,15岁的玛莎因为阅读哈维洛克·艾利斯有关性的书和母亲发生冲突。16岁时因为她不喜欢母亲做的裙子,发生了剪裙子事件。17岁时,就“一个年轻的白人女孩能不能独自一人在外面行走”这个话题玛莎和母亲争吵。再接下来则有“衣服之争”:玛莎不想穿母亲做的裙子,而是想穿晚礼服出席一场舞会,也和母亲发生矛盾。直到玛莎离开农场到城市工作,这种面对面的冲突才告一段落,但是,玛莎和母亲的矛盾并没有消失。玛莎进城工作后,奎斯特夫人两次进城看望玛莎,然而看望不但没有让玛莎体验到母爱,反而让她更加憎恨母亲。两次看望之后,奎斯特夫人给玛莎写了一封信,“那天晚上她收到一封母亲写来的信。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了起来。她习惯只读家信的第一段,然后就把它团成一团,扔进废纸篓。”[2](P327)在玛莎把准备和道格拉斯结婚的事写信告诉家人后,又收到母亲写的信,“十页纸上尽是各种谩骂……玛莎读完第一页就飞奔到电话旁,恳求道格拉斯立刻赶来她这里。他十五分钟之内就到了,发现玛莎正陷在歇斯底里的状态中。”[2](P353)在玛莎带道格拉斯回农庄接受父母的“检阅”时,玛莎感觉这次回家必定要和母亲吵一架,“她的母亲正从厨房回来,玛莎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对抗。”[2](P360)而就婚礼是否应该在教堂举行,自己是否要接受母亲送的钻戒这两个问题上母女意见又不和,玛莎“期待着一场争论。”[2](P361)甚至在婚礼上进行婚戒交换仪式时玛莎也和母亲发生小冲突。就这样,玛莎身不由己地、不断地和母亲争吵,虽然她也知道每次吵架时自己只会感到愤怒和痛苦。比如小说开篇时的那场冲突进行了一半的时候,“玛莎的脸已经因愤怒和日晒变得通红……玛莎固执地猫着腰盯着书看,身体一动不动,眼里却噙满泪水。”[2](P9)这种重复不愉快经历的过程就是强迫性重复,而强迫性重复正是死亡本能最根本的活动方式。因此,亲子冲突可以看作是死亡本能的一种表现,而死亡本能也解释了亲子冲突这种行为。小说中玛莎在考虑这些冲突的原因时则认为是自己的性格有问题:

“玛莎也知道自己脾气坏而且粗鲁,于是日复一日地下决心改正,可是总有一个致命的恶魔控制着她,即使是她母亲最微不足道的言论都能让她变得较真,她总是仔细检查一番以后又把这些言论挑衅般地返还。”[2](P8)

其实这个“致命的恶魔”(a fatal demon)就是弗洛伊德提到的“一种‘恶魔的’力量”(some 'daemonic'force),就是死亡本能。而玛莎通过不断的冲突和争吵来获得对痛苦和愤怒的控制,从被禁止做某事的被动角色转变为一种积极的角色,并试图成为亲子冲突的控制者。

在发现死亡本能之后,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精神生活中的所有现象都是死亡本能和生命本能互动的结果:

“经过长期的迟疑与犹豫,我们终于确定只有两种基本本能的存在:爱欲本能和破坏本能……第一个本能的目标是建立更大的联合体并保持这种联合统一——简言之,相结合;相反地,第二个本能的目标是取消联合并破坏它们。对于破坏性本能,我们可以设想,它的最终目标是使生命回归无机状态。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死本能’。”[1](P225)

在The Economic Problem of Masochism(1924)一书中弗洛伊德认为在受虐狂这种行为中也能找到死亡本能的存在。事实上,死亡本能从未单独得到论述,弗洛伊德谈到死亡本能时,它总是和某种表现形式或生命本能一起出现。

弗洛伊德认为虐待狂是生命本能战胜死亡本能的结果,为了阻止死亡本能对自己的攻击,使死亡本能变得对自己无危害,我的力比多(libido)就把死亡本能转移到外部,就这种意义而言,我的力比多这时是在想方设法保存自己,因为它知道某个人必须成为死亡本能的牺牲品,不是我,就是你,为了保存自己,只好牺牲别人。死亡本能在这里表现为指向外界的攻击本能。当死亡本能指向内心时,就会产生自恨和自罚的内疚感,甚至导致受虐狂的形成。所以弗洛伊德认为受虐狂是由于死亡本能战胜了生命本能,对受虐狂而言,性行为已经让位于死亡本能。当然,战胜并不意味着一方消灭了另一方,而是说一方被迫接受了另一方。弗洛伊德认为受虐狂体现了死亡本能和生命本能之间的复杂关系。

有趣的是,很多文学作品中有关亲子冲突的描写具有虐待狂和受虐狂的特征。以《玛莎·奎斯特》为例:

玛莎和母亲的第一个冲突是由于玛莎故意在奎斯特夫人面前阅读哈维洛克·艾利斯有关性的书。为什么说是“故意”呢?因为“三个月前,她的母亲曾愤怒地说爱普斯坦和维洛克·艾利斯都让人恶心。”[2](P8)实际上玛莎并没有真的在读那本书,哈维洛克·艾利斯的书只是玛莎挑起冲突的武器。而奎斯特夫人最后也表示女孩子读这类书也许并没有什么害处,正因为如此,“玛莎又朝她们瞪了一眼,目光中不仅带着深深的鄙视,还带着不快和愤怒,因为她觉得由于某种矛盾的原因,她被逼用这本书表明立场,可是现在这武器已在手里变得疲软,无用。”[2](P7)也就是说此次玛莎和母亲的冲突不是“代沟问题”,不是因为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而发生的冲突,虽然这种差异确实存在着,比如玛莎喜欢看爱普斯坦的作品,奎斯特夫人却认为其作品的某些内容“使人感到如此厌恶和恶心。”[2](P8)但是这次冲突和作品内容没有直接关系,这次冲突只是一场玛莎有意惹怒母亲的冲突,这就带有施虐狂的内涵,不是性意义上,是心理上的。这种心理在接下来的多次冲突中也存在,在“衣服之争”中尤为明显。这次冲突源于玛莎应玛妮之邀,要去她家参加一个舞会,奎斯特夫人要求玛莎穿连衣裙,因为玛莎才17岁,在奎斯特夫人看来年龄还小。但是玛莎认为连衣裙带有孩子气,不适合自己的年龄。经过争吵,最后玛莎自己出钱并亲自动手做了一件白色的晚礼服。玛莎穿上晚礼服,“‘镇定自若’已经不足以描绘眼前的她了,她简直得意洋洋;而她的得意是针对母亲的,仿佛在说,这下你彻底没辙了吧?她看也没看奎斯特太太一眼,而是不紧不慢地从她身边走过,她裸露的棕色肩膀微微紧绷着。”[2](P107)这种明知故犯、犯而彰显的行为都暗示了玛莎在冲突中有心理上的施虐狂倾向。

这种倾向在玛莎和父亲艾尔弗雷德·奎斯特的一次相处时的心理描写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玛莎和她多病的父亲之间的冲突多源于她和母亲的冲突,这次,父女俩静静地坐在田边一根原木上,“只要奎斯特太太不在场,他们相处得还是挺融洽的。但是她无法维持这状态;她必须折磨他,以引起他的注意;很快她就抱怨起她的母亲来。”[2](P89)和小有矛盾的父亲尚且如此,对母亲玛莎更有一种心理上的“折磨”倾向,也就是虐待倾向。因此,Ingrid Holmquist认为:

“据我看来,这场母女之间的权利斗争显得有明确的施虐受虐狂的内涵,不是性意义上,而是心理上的。一方面,通过发挥自己的权利和力量去攻击另一方的弱点,从中得到乐趣;另一方面,乐于被优势力量控制而处于卑微服从的位置,并从中得到乐趣”。

Ingrid Holmquist列举玛莎16岁得了红眼病时和母亲发生冲突这件事来说明玛莎有心理上的受虐狂倾向。在这次事件中,玛莎表变得很顺从,很无助,很弱势,奎斯特夫人在整个事件中把情势掌控在手中。而受虐狂的共同特征就是期望自己被当做一个无助的小孩对待。

小说中描写的另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奎斯特夫人不允许玛莎做某件事情,这件事情玛莎本来也没想做,但是听母亲说不能做,她反而就去做了,结果就引发冲突。比如在“衣服之争”中,玛莎自己动手熬夜缝制晚礼服,奎斯特夫人命令玛莎要早点休息,但是直到凌晨玛莎还在工作,奎斯特夫人叫醒了丈夫,向他抱怨玛莎不听她的劝告。他们的声音玛莎都听见了,“本来玛莎已经打算去睡,因为窗框里露出的天空正在变成灰色,而且她也异常疲惫,但是这么一来,她又故意工作了半个小时。”[2](P106)另一个例子就是玛莎进城工作后收到母亲第一封信时的反应。一日,体育俱乐部的爪牙佩里打电话给玛莎,因为有一支英格兰板球队来访,佩里想让玛莎成为到场姑娘中的一员,玛莎拒绝了邀请,这本来是玛莎和体育俱乐部划清界限的一次绝佳机会。但是,傍晚时玛莎收到母亲的信,“这封信对玛莎的影响有些不可理喻,之后半个小时里,她气愤得咬牙切齿,觉得自己被囚禁了,然后她走到电话机前,打到体育俱乐部,叫来佩里,告诉他,她明天很乐意帮助他们一起招待来访的板球运动员。”[2](P329)从这两个情节可以看出玛莎甚至故意做自己原本都不喜欢的事,来表示对母亲的不满。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心理上的自虐倾向,虽然实际的争吵有时并未发生。亲子冲突中心理上的施虐受虐狂倾向在文学作品中是很常见的,在亨利·詹姆斯的《华盛顿广场》和埃里奇·西格尔的《爱情故事》中都可以看到。

因此,亲子冲突可以看作是死亡本能和生命本能互动的结果。假如说战争是死亡本能的典型表现,爱情是生命本能的典型表现,战争和爱情成为文学的两大永恒主题是因为这两种本能在人的精神世界里普遍存在。那么,关系复杂的亲子冲突就不仅仅是死亡本能的典型表现,更是死亡本能和生命本能纠结融和的表现,也就更有理由频频出现于文学作品中了。

[1]尹莉(译).Storr Anthony著.弗洛伊德与精神分析[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2]郑冉然(译).DorisLessing著.玛莎·奎斯特[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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