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公平维度
2011-08-15王勇
枣庄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王勇
(1.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2.西安财经学院 思政部,陕西 西安 710100)
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之一。社会公平包括了政治、文化、经济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相度,当然也少不了生态公平。生态文明是继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文明的一种新形态,生态文明建设也必须遵循社会公平的基本原则。
一、生态文明倡导一种新的公正、平等文明形态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高形态,具体是指人在改造自然、实现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合理有序的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去定义。狭义上的生态文明是指人在面对自然时,为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实现人和自然之间共生共荣、和谐共处的价值观念,包括为了维护生态所指定的法律、规范、意识,以及为了推动生态有序而产生的技术、组织、机构等。广义上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和新形态。它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设人类社会整体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文明的基础。在人类与自然的争斗、征服、共处的文明史中,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继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的又一种文明形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