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概要
2011-08-15王秋生
中国水利 2011年23期
关键词:利用
王秋生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510611,广州)
珠江区是全国十个水资源一级区之一,地处我国最南端,包括珠江流域、韩江流域、粤东、粤西、桂南沿海诸河和海南岛及南海各岛诸河等水系,行政区域涉及滇、黔、桂、粤、湘、赣、闽、琼等八省(自治区)及港澳地区,总面积57.90万km2。珠江区2008年总人口17454万人,城市化率达51.5%,地区生产总值(GDP)46988亿元,占全国的17%,经济地位举足轻重。但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珠江区仍存在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河口咸潮上溯等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河流的健康生命,制约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2002—2010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委领导下,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珠江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技术和行政层面的多次会议讨论、成果协调及专家咨询审查,规划于2010年10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
规划实施以来,有关成果已广泛应用于珠江流域水量调度、流域用水总量控制、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制定以及流域中长期政策策略研究等工作中。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形势分析
1.水资源数量与质量
珠江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水资源丰富。据统计,珠江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550 mm,多年平均气温19.9℃,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4737亿m3,约占全国的16.7%,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825m3,耕地亩均 2838m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91m3/人、1437m3/亩。但受地形和季风活动的影响,珠江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东西差异大,南北差异小,自东向西逐渐递减,沿海地区多于内地,山地多于平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