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办学模式——以浙江海洋学院为例
2011-08-15宁周达军吴常文张永正刘逸君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1年3期
杨 宁周达军吴常文张永正刘逸君
(1.浙江海洋学院地方合作处,浙江 舟山 316000;2.浙江海洋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3.浙江海洋学院萧山科学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1258;4.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浙江 舟山 316111)
论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办学模式
——以浙江海洋学院为例
杨 宁1周达军2吴常文2张永正3刘逸君4
(1.浙江海洋学院地方合作处,浙江 舟山 316000;2.浙江海洋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3.浙江海洋学院萧山科学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1258;4.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浙江 舟山 316111)
高等院校应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起合作长效机制,采取对构建组织体系、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制度保证的措施,在实践中开启校地校企产学研结合、服务社会的新思路,有效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走出鲜明的办学特色之路。
高校;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办学
校地、校企合作,是指高等院校与自身地理位置所处区域或其它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工作,是举办高等教育的战略选择与必由之路,是高等院校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其目的是处理好高等院校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为高等院校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探索校地、校企合作新思路,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和模式对于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搭建校地校企合作平台
长期以来,高校服务地方工作更多地是放在科研成果的对接与转化上。如何将高校的科研成果、人才优势延伸并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成为高等教育一个新的课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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