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代武术概念的嬗变来看现代竞技武术的发展
2011-08-15赵海军
军事体育学报 2011年3期
赵海军
(华南师范大学民族体质与健康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006)
1 当代武术概念的嬗变过程
1.1 武术概念的探索阶段
1931年张之江在中央国术馆成立三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国术乃是应当整理的科学,是最合体育运动的原则,是人们最需要的自卫武器,是可以达到身心兼修、体魄雄武的希望[1]。1932年颁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涉及到国术的论述。“国术,原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功能,一方面可作锻炼体格之工具”。当时对武术的表述用 “国术”代替,认为是一种实用的身体活动方式,其功能是二元的,既可以防身自卫还可以锻炼身体。但是,重要的一点,该定义没有揭示武术的本质属性。
随后在1943年 《中央国术馆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宣言》中提到:所谓民族传统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不独在运动上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2]。这种认识简单地把武术理解为民族传统体育,具有自卫的功能,但也没有谈及武术的本质属性。
在武术本质属性上,张之江认为:吾解析国术之功效,可以分为体育与技击两方面,属保健者曰体育,属于技击者,则真如乎体育范围之外。……由是言之,谓国术中包含有体育之效用则可,谓国术为体育之一种,则未当也”[3]。
1.2 武术概念的形成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1957年的 “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业界人士认为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它具有健身、技击、艺术的成分,它能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培养思想品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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