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2011-08-15钟元邦
老区建设 2011年18期
●钟元邦
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融洽、有序、稳定、协调、和谐的社会文明状态。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解决好三个基本层面的和谐问题,一是人际关系和谐问题,二是社会关系和谐问题,三是人与自然和谐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加强法律、政策、制度的建设,以提供安定有序的体制支撑与机制保障,也需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发挥道德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引导、调适、融合、促进作用和精神支撑功能。道德是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更深入、更持久、更广泛、更具渗透力的力量。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对和谐社会的法律、政策、制度化建设可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它有助于培育更加理性自觉的实践主体,提高主体“构建”和谐关系的道德实践能力,使法律、政策、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效果更佳。那么,什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呢?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是以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展开的。根据道德所调整的关系不同,我们可以把道德分为人际道德、社会道德和环境道德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道德建设恰好能够从精神道德领域解决人际关系和谐问题、社会关系和谐问题、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道德的概念界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传统儒家曾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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