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低碳经济研究
2011-08-15杨雯婷曹光四
老区建设 2011年18期
●江 廖 毅 杨雯婷 董 芸 郝 亚 曹光四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及《规划》的主要内容
鄱阳湖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江西省北部,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是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同时也是具有世界影响的重要湿地,被誉为我国的“最后一湖清水”,具有无法估量的社会、经济、生态价值。在未来发展中,鄱阳湖地区既肩负着保护“一湖清水”的重大使命,又承载着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功能。
在新的历史时期,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温家宝总理关于“要保护好鄱阳湖生态环境,使鄱阳湖永远成为一湖清水”的重托,推动江西省在中部崛起;为积极探索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为我国大江大湖区域综合开发提供良好示范,2009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将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规划范围: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5.12万平方公里,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48亿元,年末总人口2006.6万人。
战略目标:到201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构建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形成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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