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热”——以煎饼“申遗”为例
2011-08-15张磊
飞天 2011年22期
张 磊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煎饼并非临沂的地方传统小吃,山东全省普遍食用煎饼。煎饼的制作工艺也非常的简单,尽管目前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至少山东临沂这个地方,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仍然以煎饼为主食。煎饼是缺失不了的,那么还有通过“申遗”加以传承保护的必要吗?但山东省临沂市的某个县偏偏要将这再普通不过的大众食品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临沂当地媒体还对此事进行了一番炒作。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申报是有明确规定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对照此规定看看煎饼,它的艺术价值在哪?申报的三个基本条件不具其一,又为什么会冒出“申遗”的念想?之所以积极地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操作“煎饼申遗” 这件事的某煎饼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这番话也许就透出了初衷:她欲通过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打响沂蒙煎饼的品牌,扩大沂蒙煎饼这个特色食品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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