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权利交换理论的农民交易权研究

2011-07-23刘观兵

统计与决策 2011年23期

刘观兵

(温州大学 城市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0 引言

目前,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因素很多,但农民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受损是其中最重要因素之一。根据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满足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并不只是物品(或劳务)及其效用的转移和交换,而是与交易权紧密联系的各种权利的转移和交换,是相关“权束”的转移和交换。因此,赋予农民与之发展密切的、完整的交换权利集及实现是解决其脱贫致富的根本手段之一。本文以阿马蒂亚·森的“权利交换理论”为基础,探讨如何在市场交易中维护农民的交易权,实现农民的利益。

1 交换权利理论

交换权利理论,是由1998年度印度学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提出来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商品转换成另一组商品,这种转换可以通过贸易、生产或两者的结合来实现。在转换中,他能够获得的各种商品组合所构成的集合,可以称为这个人所拥有的“交换权利”。

典型的权利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即以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交换食物的交易权;②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即以自己或雇佣的资源进行生产换取食物的生产权;③自己劳动的权利:即以自身劳动换取工资以获得食物的劳动权;④继承和转移权利即继承权,或获取他人,包括政府的赠予。

交换权利理论分析的核心是交换权利映射(Exchange entitlement mapping),缩写为E—映射,是指这样一种关系,它为每一个所有权组合指定了一个交换权利集合。……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