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旧会计准则之差异
2011-06-24孙传芳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6期
孙传芳
为了约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规范上市公司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初,财政部便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总体目标,至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共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会计改革经历了借鉴国际惯例、国际协调、国际趋同三个阶段。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标志着中国会计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国际趋同的阶段,目标是建立符合我国市场化改革方向和全球认可的会计标准。这将成为我国跨级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新旧会计准则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
美国是引入、使用公允价值的先锋。早在1992年,FASB就在其发布的准则SFAS第10号中规定了企业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布其公允价值。英国紧随其后,于1996年提出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特殊的领域使用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公允价值目前在我国的运用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将对我们更好地发现企业的真实价值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
存货计价、无形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变更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所允许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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