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泰安市中心医院门诊合理用药处方基本指标调研
2011-06-08宋绪彬郭娜李风华
实用医药杂志 2011年4期
宋绪彬,郭娜,李风华
WHO推荐的“合理用药监控指标”已经为我国采用,并以法规形式颁布,作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制度中处方评价表的组成部分。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1]。本文在处方点评表点评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本机构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笔者所在医院2010-01~06门诊处方合理用药监控基本指标进行回顾性、横断面的调查分析,将分析结果与WHO以及国内外部分文献报道的结果进行比较,进而对医院合理用药整体情况实施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材料及抽样方法 分别采集笔者所在医院2010-01~06的门诊处方,以每个月为1个时间段各抽取处方100份,6个时间段合计抽取处方600份。抽样间隔的设定:将每月门诊处方总数除以所需采样量,得数取整,即为抽样间隔数。如2010-01医院门诊处方总数为16 461份,用16 461除以采样的样本量100,得164.61,取整数164作为该月门诊处方“抽样间隔”,即间隔164份处方抽取1份作为1月份处方调查样本。随机采样开始号码(即第1个样本)的获得:采集首个样本需要1个随机“检索号”,同样以2010-01为例说明:随机抽取1张人民币,以其编号的第1个阿拉伯数字作为第1份处方的抽样编号,如所抽取人民币编号为“RJ 95327695”,则“9”就作为第1份处方的抽样编号,即以处方序列的第9份处方作为第1个样本,然后1月份处方每间隔164份(1月份抽样间隔为 164)依次抽取第 1、2、3……份样本,直至抽完100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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