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与股权结构的治理效应:互补还是替代*
2011-06-01万丛颖
财经问题研究 2011年7期
关键词:效应
万丛颖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产权与超产权理论的争论
根据传统的产权理论,产权的归属是公司绩效的根本决定因素,公司的治理机制会随着公有所有权的私有化转变而逐渐得到完善。然而经济学家们在对原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上市公司的私有化进行研究后发现,单纯的私有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公司的绩效,传统的产权理论在实际中并未得到印证。在此基础上,Martin和Parker提出超产权理论。他们在对英国私有化公司进行研究后发现,在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公司私有化后的平均收益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而在垄断市场上,这种绩效的改善并不显著。因此他们在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公司绩效的高低与产权归属变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是主要受到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
产权与超产权理论之间的争议推动了产业组织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研究领域的交叉,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应该同时包含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作为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股权治理机制能够缓和不同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产生的代理冲突;而作为外部治理机制的核心内容,一个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体系不仅能够缓解各种代理问题,促进公司绩效的提升,而且还能够为内部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提供必要的环境与条件。然而,关于市场竞争与股权结构的治理效应之间是存在相互补充还是相互替代的关系,目前还未形成一致性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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