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促进煤炭企业能源节约的经济学分析
2011-04-26张俊芝郑宇花张之骅
财务与金融 2011年3期
张俊芝 郑宇花 张之骅
能源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能源的浪费,对一国的经济来讲有百利而无一害。在当今国家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时,相应财税激励政策也陆续出台。为了体现节能的方针政策,当今社会各方都在呼吁资源税的改革。然而资源税对节能的激励作用如何呢?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此税种的设置目的在于贯彻国有资源有偿占用原则,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中发挥作用。但是现今的资源税对能源的调控作用并不十分明显,资源税的改革已被社会各方千呼万唤。
国资源税开征始于1984年。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确定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个税目。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并实行“普遍征收、极差调节”的原则。税务部门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税率进行了一定调整,并在2006年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统观我国的能源状况,“富煤贫油少气”决定了煤炭在我国的能源消费中占主导地位。而煤炭企业又是我国各行各业中的“耗能巨头”,所以本文从煤炭能源着手讨论资源税对节能的激励作用。
一、珍惜资源便会节能
对于稀缺的不可再生能源,要贯彻全民节能,首先要提高全民对能源的珍惜程度。如果人们丝毫没有珍惜感,那么节能不会落实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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