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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号的“新”用法

2011-04-13安兰朋

安 兰 朋

(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一、问题的提出

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中认为“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常用的标点符号有16种,分点号和标号两大类。”而逗号属于句内点号,用在句内。就其用法而言主要有以下4种:句子内部主语与谓语之间需要停顿的;句子内部动词与宾语之间需要停顿的;句子内部状语后边需要停顿的;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要用分号外,都要用逗号。[1]

除此之外,一些现代汉语的语法著作中对逗号及与逗号有关的一些特殊词的用法也进行了分析,作为连词的“和”就是其中的一个。如刘月华等认为:作为连词的“和”,主要是表示平等的联合关系,而它连接的对象可以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及代词,也可以连接形容词或动词,在句子中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等。此外它还可以连接具有并列关系的谓语动词。[2]“和”在连接多项成分时,各个成分之间的层次关系及相应的标点的使用,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也有详细的说明[3],可以将其简单概括为:在连词“和”的前面不用逗号。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仅是语言本身发生了变化,作为书面语的组成部分的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也在发展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还在继续。这主要表现为:在一些文章,尤其是网络文章中,连词“和”的前面不管其内容多少,行文长短,往往出现逗号,这不仅与《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中所规定的逗号的用法不符,与学界的一般认识及逗号的惯常用法也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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