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实证范式与解释范式的马克思社会理论
2011-03-31曲波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曲 波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吉林 长春130024)
超越实证范式与解释范式的马克思社会理论
曲 波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吉林 长春130024)
经典社会理论的产生,植根于英国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所带来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实践与理论准备。社会理论关注的核心概念为“社会”,是“对社会世界相对系统的、抽象的、一般的反思”[1]。社会如何产生、秩序整合方式、历史进步形态成为经典时期社会理论家聚精会神求解的核心问题,围绕这一思想主旨,形成三种理论取向:实证范式、解释范式以及马克思所开创的批判范式。批判范式融合了其他两种范式的理论观点与研究方法,试图以总体性的方式来描述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体状况,始终坚持彻底批判的认识旨趣与实践取向,通过现实的实践活动寻求人类解放与社会发展的途径。对于当下资本逻辑的全球性扩张,马克思提供了系统的社会理论纲领、经验主义的历史探索以及规范的社会政治批判等理论依据。当代社会理论的实践转向,可看做是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当代重构。
检视西方经典社会理论出现的思想背景,起码包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渊源:首先是笛卡尔开启的具有自主反思能力的理性主体“我思”;其次是为霍布斯所遗留后经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阐发的关于“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社会科学难题;最后是康德启蒙哲学唤起的理性与自由意识,在法国大革命后世界秩序重整的政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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