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讨

2011-03-31王新兰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教师队伍

王新兰

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讨

王新兰

目前,法学专业是热门专业。如何在法学专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已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并寻求适合其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方式,是确保法学专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法学专业;教育模式;复合型;实现方式

一、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

法学专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所有的大专院校都开设法学专业,无论是职业的还是普通类的院校,综合类院校还成立了法学院。据2006年资料显示:我国已有600多所院校招收法学本科学生。法学本科、专科在校生总数是449 995人,比1999年增加了300%,比1989年增加了900%;2005年,在校法学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总人数是57 752人,比1985年增加了870%。中国高等院校从1998年开始“扩大招生”,2002年正是扩大招生之后的首届学生毕业,因此,法学本、专科毕业生数急剧上升。从2002—2005年,中国的法学本、专科毕业生数以年均33%的速度递增;从2002—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数每年均以36%的速度递增①材料来源于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法学教育研究会的2006年年会文件。,远远超过欧美各国。当前中国法学教育已从70年代初的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进入了所谓的法学“昌盛时期”。5年过去了,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学专业又增加了很多,学法的人数与法学专业是成正比的。

面临如此高速增长和激烈的竞争,任何一所高校首先要找准自己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总体应该遵照国家的规定:依据教育部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以及国内著名高校和普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当前高校法学本科教学的培养目标定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职业教育。以培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二是基础教育。以培养能够熟练地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或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专门人才;三是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以培养既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又能在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1]。

二、关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式的思考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任何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法学教育更应顺应时代的需求,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培养出“高素质,宽基础,懂法律、通经济、有专攻,能应变”的法律人才。

(一)完善职业化法学教育体系,加强实践性法律课程的教学

法学教育的职业化首先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职业素质是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思维、法律解释、法治信仰和法律职业伦理。模拟法庭教学的至高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成为法律人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法律职业能力一般包括基础能力和专业能力:基础能力是从事现代社会职业普遍需要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自学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等;专业能力是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当具备的处理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法律事实识别与建构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证据调查与运用能力、法庭陈述与辩论能力、司法速记能力、法律解释与推理能力和查阅法律文献能力等。

当然,实践性教学方法也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不能因为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应用性而否定其科学性和学术性,它只是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的修正和补充。我们在积极借鉴和推动实践化教学模式的同时,应当使它与传统法学课程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形成崭新的符合科学化和职业化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适应基层司法和执法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二)在课程设置上,要突出应用性和复合性的特色

依据国家关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突出应用性和复合性的特点,科学设置课程。通过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特别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的学习,实现国家关于法学专业的基本要求[2],使学生获得较为全面、宽厚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突出应用性课程、特色课程的开设,如律师实务与公证制度、法律文书、法律职业技能综合训练以及侦查学原理、公安学基础理论等课程。使学生在全面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上,通过设置实训课程,提供实践机会,使学生熟悉处理法律实务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提供充分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个人学习兴趣、能力和发展取向自由选择,以拓宽知识领域,拓展技能范围。

(三)在教学方法上,要突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突出人才的应用性

在教学上,坚持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传授和能力的培养、素质的养成、技能的训练相结合的原则,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此,不仅要实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而且要采取多种教学模式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扩大实践教学的比例,吸收先进成熟的实践教学方法。为此要搞好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有效、稳定的场所。通过专业见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观摩审判、模拟法庭等第二课堂活动形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1.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建立“法官进课堂”、“检察官进校园”的运作模式,聘请那些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法官、检察官走进课堂、走进学生,讲解典型案例。强化“案例教学”,从典型案例中探索规律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案例教学”又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于1870年前后首创。这一教学法对于提高法学课堂教学水平十分有效。

2.强化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中要引进“诊所法律教育方式”①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从案例教学法发展出来并借鉴医学院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全新法教育模式。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近年来,在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开放中,引进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改造,以创立法学教育的新方法,促使法律诊所教育本土化,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一个焦点。。“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将医学院诊所式教育的模式引入了法律教育中的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这种教学方式,是把学生安排在直接面向社会从事法律服务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让学生在具体实践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提高法律职业意识。

3.开展“学生进社区”活动。学法的学生走进社区,意义更大。社区就是个小社会,能学到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各种矛盾纠纷在社区都能体现出来,让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社区里,通过几个纠纷、几个案例的解决来开阔学生的视野,使他们懂得法律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解决纠纷的知识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还需要其他各学科的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因此“学生进社区”,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宣传,而是着眼于法学学生自身成长需要的一项制度设计。“学生进社区”可以采取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举行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普法活动;与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3·15法在我身边”活动等形式来开展。

(三)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只有培养、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和实践技能过硬的教师队伍,才有可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法科学生。

1.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责任制。围绕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完善政策与考核体系。坚持开展岗前培训,强化教授副教授和教学名师等杰出人才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

2.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教师,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加强教师的培养锻炼,深入推进教师下派锻炼,打造“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基层检法机关的双向交流机制。重点解决“双师”素质教师以及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高学历中青年教师的引进、培养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3.加强教师素质培养。一是以在职培训为主,促进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二是积极推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多媒体教学,广泛应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学;三是完善校内外互动、合作育人机制,深化专业综合训练,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4.坚持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培养教师队伍高尚的师德、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基础上,把教师队伍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强化教育教学功能、团队协作功能、科研开发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以实现长远发展的需要。要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形成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激励人才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作为法学专业的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思辨能力,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学校要鼓励教师获取各种职业证书,从而为教师从事实务工作提供条件。应该保证法学专业的教师每两年到实践部门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践训练,每三年必须有到其他科研院所或一流高校进修学习的经历。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学好法学专业的课程,在开拓学生视野的同时,既可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又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学悟性和实际操作能力。

[1]吴跃章.论法学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11):112-116.

[2]李龙.我国法学教育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2002(7):13-14.

G40-059.9

A

1001-6201(2011)05-0199-03

2010-04-11

(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秦卫波]

猜你喜欢

法学专业法学教师队伍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务实求真的长春高新第二实验教师队伍
高校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构建
尚德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
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当前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思考
论法学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
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