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教学模式改革
2011-03-18吴雪莹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6期
吴雪莹
法律知识教学模式改革
吴雪莹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市 300180)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对中职学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课程,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运用于教学,把知识变枯燥为生动,变抽象为具体,变深奥为通俗,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把握“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向,达到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教学目标,突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法律教学内容的引导性、实践性。
法律知识;教学模式;主体;引导性;实践性
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法律教学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有限的课时内,既使学生理解诸多的法律概念和条文,又使学生提高掌握分析法律现象、解释法律问题的能力,必须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克服原有教学模式中的弊端。
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中的问题
教材内容涵盖知识量大,系统性强,学时相对有限,实现教学目标难度偏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法律内容的教学旨在行为引导,应区别于其他专业课,弱化系统性、深入性,知识内容不要大而全,应突出针对性、实践性。
(二)教师教的问题
满堂灌教学法,以知识传授为主,在规定的课时内,依靠课堂完成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单一死板,空洞的理论说教没有针对性,不适应中职学生的需求,容易诱发学生的“厌烦、逆反心理”,形成了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性,不利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调动,教学目标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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