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地的权利结构考察
——基于产权经济学的视角
2011-02-19罗君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15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罗君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
近年来,在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黄河下游频繁出现季节性断流,主河槽淤积、萎缩,滩地①面积不断扩大。2001年底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②的投入使用,使黄河下游的防洪标准得到提高,游荡范围被大大缩小,从而大片滩地(特别是中滩)得以暂时稳定,潜在有用性逐渐彰显。同时,沿黄流域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压力持续增大,土地资源更为稀缺。地方政府开始逐步介入黄河滩地的使用,组织开发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业和砖窑厂工业等,甚至在保证粮食安全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压力下,尝试在黄河滩地上进行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置换。这使黄河滩地的实际权利主体更为复杂和多元,除了黄河流域管理结构黄委会、滩区生存繁衍的居民以及环保部门等外,还有以强势地方政府为依托的滩地开发机构和各职能部门。而有关滩地的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安排并没有进行相应改变,这导致黄河滩地的主要权利主体,对自己所拥有的滩地权利的实际控制范围的认识往往模糊,相对弱势方的权利维护与规则执行成本高昂,这必然激发先占先得、胜者为王的机会主义思想。同时,黄河滩地的数量、形态和功能属性仍处在动态变化之中,不确定性很大。因此,黄河滩地的很大一部分实际权利被有意或不得不置于公共领域中,过度利用的租值耗散已初露端倪。本文以黄河滩地的多重属性为逻辑起点,考察了黄河滩地的实际权利结构,尝试为探索黄河滩地综合利用效率最大化有效产权制度的构建提供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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