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障碍30例诊治分析
2011-02-09邵华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 2011年11期
邵 华
河南商丘市妇幼保健院 商丘 476000
孕产妇在妊娠期、产褥期和分娩期,均承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改变和压力,如调理不好,极易造成精神障碍[1]。分娩虽是产妇必经的一个过程,但分娩过程亦是一种躯体和心理的应激,产后特别易诱发精神障碍。产后精神障碍指产后4~6周发生的精神障碍,包括产后烦躁、抑郁和产后精神病,严重者会出现自杀和杀死婴儿的危险,故应及时诊断和治疗[2]。产后精神障碍虽是一种良性的精神障碍,但如果不能早发现、早治疗,也会造成不良后果。下面将商丘市妇幼保健院2001-02~2011-02收治的30例产后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情况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1-02~2011-02我院收治产后抑郁患者30例,年龄22~34岁;产后 1周内发病10例,1~3周内发病14例,>3周发病6例,孕前无精神病史及家族性精神病史。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及诊断标准》分为神经分裂症型6例,忧郁型20例,躁狂加抑郁型 4例。顺产24例,剖宫产4例,产钳助产2例。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服用益气养血复原汤加减,同时口服抗精神病药物,但应从小剂量开始,精神分裂症型用奋乃静4~12mg,躁狂症用碳酸锂 0.25~0.75g,抑郁者用阿米替林25~75mg,对于应激性精神病用氯丙嗪25~100 mg[3]。
1.3 疗效标准 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饮食及睡眠良好,能够独立喂养婴儿为痊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复,但需要家人协助喂养婴儿为显效。精神症状大部分消失,自知力部分恢复,日常生活需要人协助,不能独立照顾婴儿为有效。精神症状大部分改善,但自知力缺乏,日常生活需要照顾为无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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