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干预对偏头痛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1-01-24李文军魏凌云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李文军 岳 伟 魏凌云
(1.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内一科,山东 泰安 271000;2.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心内二科,山东 泰安 271000;3.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心内科,山东 泰安 271000)
偏头痛是临床常见慢性神经血管性疾患,青中年女性多见,对生活质量影响大,世界卫生组织将严重偏头痛定为最致残的慢性疾病之一[1]。因此生活质量改善与否是评价其疗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研究应用目前生活质量调查中公认和广泛应用的SF-36(Short Form 36),对护理干预后偏头痛病人生活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到本院神经内科就诊患者。纳入标准:符合1988年国际头痛协会偏头痛诊断标准[2],病程至少1年,2周内未正规治疗,发作频率2-14次/月,年龄18-65岁(平均年龄37.9)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接受量表调查,育龄期女性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排除标准:精神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病、急性冠脉综合征、心功能不全、哮喘及慢性骨关节、肩、背、腰、腿痛等影响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评分的疾病。共入组57例(脱失者已排除),采用投币法随机分为实验组28例,对照组29例,组间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及病程无差别(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均给予内科护理常规及相同药物治疗方案,实验组在此基础上给予护理干预,包括:(1)心理护理:取得患者信任并与之晤谈,了解其学习、工作、恋爱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应对方式、情绪困扰,指出患者自身不合理信念及由此所致的情绪障碍及对偏头痛的影响,给予心理疏导,通过解释、支持、理解来纠正患者的认知、信念、态度和行为,鼓励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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