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旅游公共服务评价研究
2011-01-23叶全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叶全良 荣 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一、引言
旅游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以满足旅游者共同需求为核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明显公共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1]。随着大众旅游的发展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旅游公共服务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出来。鉴于此,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如何合理认识、评价我国旅游公共服务,科学探索出一套有效的旅游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而目前我国学者对于旅游公共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公共服务内涵[1]、构成[2]、供给[3][4][5],节事旅游公共服务以及国际旅游公共服务经验等方面[6][7][8],而对侧重于旅游公共服务评价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且研究方法主要是从公共管理这种定性角度对旅游服务质量管理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对策[9],还未有定量方面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试图采用层次分析法这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此问题作一些初步的尝试和探讨。采用层次分析法来分析,主要是基于其比较适合处理复杂多级递阶系统的社会评价问题。旅游公共服务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层次性,要求在评价其时需要对旅游公共服务所包含的各方面和环节进行综合考量。由美国著名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教授萨迪(T.L.Saaty)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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