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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城市社区参与中的老年人参与

2010-12-21肖芬蓉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关键词:社区参与社区居民老年人

肖芬蓉

摘要:在当今各国的社会管理改革浪潮中,公民参与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运动目标之一,就是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弥补政府在城市基层管理中能力之不足。老年人作为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参与主体。

关键词:社区参与;老年人;社区居民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109-02

一、我国城市社区参与的涵义

从广义上来讲,社区参与既是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介入社区建设的过程、方式和手段,更是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计划、项目等各类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及其过程,体现了居民对社区建设之责任的分担和对社区建设之成果的分享。从狭义上讲,社区参与则仅仅指称居民的参与实践。本文从狭义的角度来探讨社区参与,具体讲,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从社区参与的结构上看,社区参与的主体是社区居民,社区居民的参与行为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区建设。

2.社区参与的客体是社区的各种事务,具体可分为政治性参与和非政治性参与两大类:政治性参与是指与国家政治事务或本社区权力运作有关的公共性参与,比如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讨论决定本社区的重大事项等;非政治性参与是指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且与社区权力运作不相干的事务性参与,比如组织老年娱乐活动、举办社区体育竞赛、青年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活动等。

3.社区参与的心理动机是公共参与精神,社区公共参与精神的兴起不仅体现了居民要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和自身潜能的发挥,表明社区主体心态的发育成熟和对公共利益、公共领域的自觉认同,而且是实现社区建设和培育市民社会的精神支撑;社区参与的目标取向是社区发展和人的发展。

二、我国城市社区参与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一)我国城市社區参与的现状

社区参与在社区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参与的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为引导规范社区参与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我国城市社区参与发展至今,各地区注重从参与主体、参与内容、参与途径、参与机制等各层次、多方位人手,不断推进社区参与。

尽管我国城市居民社区参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也应看到,我国基层民主化、自治化进程尚处在起步阶段,居民社区参与的层次与水平还较低,居民社区参与的意识和行为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参在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改进。

1.社区总体参与率低,而且参与人员结构不够合理。近年来,对社区居民参与状况的多次调查都反映出大多数人很少参加社区事务。同时参与人员的结构不够合理,不同年龄、收入、文化程度、居住区域的人参与率有很大不同。

2.社区参与的程度不深,参与的形式不够丰富,目标层次较低。居民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参与社区具体事务的运作。尤其是社区内所出现的临时性问题和文化娱乐性活动,而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

3.社区参与方式多被动少主动,多为动员型参与。居民参与的愿望虽然较强,但不少居民的参与观念仍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将社区建设视为政府、街道与居委会的事,依赖心理及受领导意识强;大量的社会组织与所在社区之间存在疏离状态,缺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责任感,思想观念与实际需要尚有不少差距,参与也较被动。目前社区建设依靠党组织的宣传与推动多,社区服务也多由政府提供,并通过行政力量动员社区成员参与,这种参与方式不能充分调动社区成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二)社区参与不足的原因分析

城市社区参与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需求不足和缺乏制度化的参与渠道是不可忽视的两大原因。

1.社区参与需求不足。需求是社区参与的最大动力。在一个社区中,只有社区成员自己最了解他们自身的现实需求,也只有社区成员认为自己的利益追求需要通过社区来实现,社区参与的积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在现实中,除非是自身权利受到伤害,如物业侵权行为的发生,社区政治性事务往往遭遇政治冷漠的尴尬;而非政治性事务对于中青年来讲,出于没有时间和精力的原因,参与较少,而有着参与需求的老年人、非在职者等人群却往往面临参与无门的状况。

2.参与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可操作的程序规范比较欠缺。完善的参与机制是提高社区参与率的基本保障,而完善的参与机制又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发挥作用的。在我国的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组织又存在缺位、越位等现象,如本是自治性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却带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甚至沦为政府管理城市基层的一条“腿”,其日常工作主要是部署和组织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行政任务,而不是根据实际需求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社区成员的利益。另外,作为社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力量还非常弱小,社区参与的动员和组织能力极其有限。

三、老年人社区参与的可行性

与国际上将65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人的通常做法不同,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在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中,老年人参与不仅是必要的、迫切的,而且也是有可能的。

首先,老年人在城市社区人口比重较大。据统计,2009年我国60岁的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比重12.5%,而国际上公认的60岁以上老人超过10%就进入老龄社会,可见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另外,据预测,2050年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男性将达到78.5岁,女性为82.9岁。如果届时我国的退休年龄保持不变的话,人生的1/4状态将处于赋闲状态。另外,城市人口密度要远远高于农村社区。由此可以推断,城市社区有着丰富的老年人口存量,成为城市社区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退职的老年人口一方面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另一方面也是社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参与力量。

其次,老年人在社区参与中有着其他群体所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老年人历尽了沧桑和坎坷,阅历长,敬业吃苦精神强,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教育、医疗、文艺等行业的专业人才,有着经验的优势、文化的优势和关系的优势等等。这些优势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不加利用无疑是一种浪费。

第三,老年人本身有社区参与的需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不仅仅有吃饭、穿衣等生理性的需求,人还具有安全、情感、受人尊重、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求。退休的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老年人在结束了忙碌、充实的职业生涯后,心理上往往有空虚寂寞感,有发挥余热的意识。通过社区参与则可以让老年人老有所为,满足老年人的社会性需求。

第四,老年人有社区参与的动力。利益是参与的最重要的驱动力。当社区成员感到社区与其利益息息相关,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反之则会出现不参与或假性参与的现象。社区成员利益的社区化是社区参与最大的动力,而老年人的社区参与正符合这一特征。随着住房商品化、物业逐渐社会化,社区居民的诸多事务都需要通过社区层面才能得到解决,有时甚至面临不得不参与的局面。

四、老年人社区参与的途径

(一)需要政府扶持

政府扶持主要体现在协助社区组织解决社区自治中的困难。当前比较突出的困难是社区自治组织,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精力有限和资金有限。面对这两个难题,基于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政府大包大揽的惯性使然,远没有进入公民社会的现实,政府依然不能全身而退。面向老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老龄委等政府部门一方面要提供志愿者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兴趣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的生长土壤,以期这些组织能成为城市社区中老年人参与本社区建设的组织者或成为平台;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主动减少社区组织协助政府的行政性事务,通过老年人项目——政府规划老年人项目并筹资,社区志愿者协会或社会中介组织投标,社区自治组织监督的运作机制——从而把组织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等专业性和技术性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志愿者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成立老年人興趣团体

兴趣团体是居民基本某种兴趣爱好而组织的非正式组织,种类繁多,有各类文娱团体、体育团体、高血压俱乐部、健身团体、学习团体等等。兴趣团体能丰富老年人的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社会性需求、也能调动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在社区建设中是不可忽视的一项活动。但在具体推进中缺乏一个起码也是重要的条件——可供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包括室内空间和室外活动场所。由此,要推动兴趣团体的发展,最重要的条件是提供公共设施和场所。由此,民政部门、老龄委可以从提供方式多样化入手:由财力雄厚的政府提供;坚决贯彻相关明文规定——在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商必须建立配套的公共设施,包括社区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场所等;社区自治组织号召、动员、组织社区居民集体出资提供。一般来讲,有了一定数量的共同爱好者,又有了相应的公共设施,兴趣团体可以实现“自治”。

(三)开展老年人的社会互助活动——“道德银行”

“道德银行”是把一种以物易物交换服务的形式制度化。社区里刚退休的或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如果帮助护理别的老年人,他将来也可以享受到同样的帮助。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情况被记录在个人手册上,就像银行的存折一样,“存入”栏记录着“本卡持有人”提供给别人的帮助;“支出”栏记录着他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帮助。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流动化,很多老人或者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出现“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或者由于身染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种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活动开展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陈伟东.社区自治——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徐永祥.社区发展论[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3]杨荣.论我国城市参与[EB/OL].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68763.2003.04.14.

A Major Force of China's Urban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the Elderly

XiaoFen-rong

(Schoolofpolitcsandlaw,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434104,china )

Abstract: In the reform of Social management in modern times, citizen participation are increasingly widely popular. Urba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Movement, one of the objectives is to mobilize the resident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make up the ability lack of the basic management.The elderly community residents can not be ignored.

Key words: Community participation;The eldly; community res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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