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所有权形式的改革
2010-12-13倪楠
现代企业 2010年11期
关键词:企业
倪 楠
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是企业所有权的安排。在现代企业理论中,如何通过适当的配置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和控制权来确保公司的决策效率和可持续的稳步发展,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关键。当前我国已经从原有的单一的公有制企业制度过渡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权形式并存的良性企业生态,虽然仍然还有很多非效率主导的因素在干扰着制度的选择,但以节约成本为动力的改革从未停止步伐。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未有过彻底自由的企业制度,企业所有权形式的选择要面临来自政府的许多压力。并且这种压力很多时候与企业的目标偏好相左。这时政策的利诱便成为企业与政府间的润滑剂,它既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石,同时又通过经济手段调节企业的偏好。
一、所有权选择下的成本分析
1.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在投资者所有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中,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完全归投资者所有。由于不存在分享所有权问题,所有者承担了其决策活动的全部后果,而且所有者亲自管理企业,也不存在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所带来的代理问题。
2.优势与劣势。通过让投资者成为企业所有者,企业可以规避与市场融资有关的交易成本。在分工比较简单、管理不太复杂、企业规模又比较小的情况下,这种优势更容易体现。此外,由于企业内部分工简单、规模较小,监督雇员的成本也比较低,所以投资者所有的企业的代理成本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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