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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坑村村官非法卖地引起的思考

2010-12-02蒋曙辉

村委主任 2010年11期
关键词:国土局村村村官

蒋曙辉

广东省惠东县霞坑村村官非法卖地,虽然市国土局要求处理违建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惠东县国土局的执行热情也不高,认为拆迁可能导致“矛盾更大,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村官为什么要卖地?用县国土局赖主任的话说,是因为村里进行公益建设没有资金,他认为自己只是“好心办了坏事”。村官卖地,与其说是为了地方发展,不如说是一种追求短期效益,或者说某种隐形私利。从1995~2004年,霞坑村共得土地转让款共190万元,霞坑村的村官能暗箱操作私自做主变卖这些土地,那么,能否阳光支配这190万元巨款就更令人质疑了。虽然惠东县国土局官员认为“村官私吞地款是无稽之谈”,虽然经纪检部门调查该村“转让土地得来的巨款全部投入到村里的公益建设中”,但村民们还是认为“村里公益建设成本到底是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可能存在回扣等灰色收入”,“131亩地一共才卖190万元,平均每亩不到1.5万元,现在镇里的土地每亩都接近8万元了”,“就算在当时,也不是这个价”。村民们的质疑是不无道理的。试想,如果村官本意只是一心为了地方公益建设,有必要如此暗箱操作引起公愤?若是利民的大好事,却为什么招来村民们的上访?村官大量非法“卖地”的重要诱因,果真只有赖主任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那么简单?

村官为什么能卖地?根据惠东县国土局的调查,霞坑村委的“卖地”行为1995年就已经开始,看来,霞坑村村官的非法卖地行为并非一夜之间所为。131亩的大量卖地,如果不是村民的上访,有关职能部门果真不知?买地的人明知自己获得的是非法转让的土地,居然还敢在上面建厂房,相信他们不会考虑不到后果,有人敢卖,有人敢买,个中“奥妙”,值得玩味。131亩非法转让土地的“买主”只是和村委会“办好了手续”,并未通过规划部门审批!从3份霞坑村委与“买地”者签定的协议中可以看出,村官不仅能独自拍板定价,更能无视于法规自行约定使用期限!法律,民主,对于霞坑村的村官丝毫没有约束力,形同摆设。村官的权力如此之大,私自做主卖掉区区百余亩土地就不足为奇了。

村官为什么敢卖地?霞坑村非法卖地建成的鞋厂虽然属于违章建筑,但真正要依法处理是有难度的。根据《土地管理法》,没收其违法所得?霞坑村村民能答应?土地法规在有的农村显出不适应症,就像外科医生疗箭伤,剪去箭杆了事。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拆迁可能导致“矛盾更大,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这种隐忧也在情理之中。拆迁都有如此之难,更不要说恢复土地原貌了。国土部门不得不降低门槛,做出“罚款”处理。至于对村官的处分就更难,他们不是公职人员,不是铁饭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干不下去了下台了事。任期内手头宽顺就行,管它资金来源合不合法。况且村官这种“官”不“官”,“民”不“民”的身份,“公”不“公”,“私”不“私”的行为,许多的量刑都似乎并不适应,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说其“法制观念淡薄”息事宁人。在很多地方,村官的乱作为对其自身并无很大坏处,倒是给当地政府留下难解的死结。既然没有任何风险,个别“土皇帝”自然敢作敢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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