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税负与税收竞争的空间计量研究
2010-10-21周志敏
统计与决策 2010年1期
周志敏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 510006)
0 引言
研究地区间竞争问题的最早经典论文出自于Tiebout(1956),他认为,地区间竞争主要指的是地方政府根据辖区居民偏好、社会经济特点,所选择的地区财政政策组合,而且他在一系列严格假定基础上,提出居民在社区间的 “用脚投票”,可以使地方公共品供给实现帕累托最优。此后,地区间竞争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Oates(1972)对税收竞争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因为各地政府为了吸引资本,竞相降低税收,使得地方支出处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最优水平之下,从而政府无法为最优的公共服务产出募集足够的资金,即税收竞争会使地方公共服务的产出达不到最优水平。Janeda&Peters(1999)利用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欧洲国家的利息税竞争问题时,发现各国政府都有激励进行税收歧视,而且各国的财政竞争政策会出现分离:对可流动的资源征低税,对流动性困难的资源征高税。从国外现有的文献看,对地区间横向竞争的实证研究较为普遍的方法是分析地区间的策略性征税行为,这种方法主要考察相接地区间税率波动关系,如果一个地区与其相接地区的税率同向变动,则以为它们之间存在税收竞争。
由于中国税收立法是高度集中的,除了筵席税、屠宰税等非常小的税种外,地方政府无权决定税种的开征以及税率的设定,在这种背景下,讨论地区间的策略性征税行为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国内对税收竞争的研究与国外的研究侧重点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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