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患者治疗后骨密度的评估
2010-08-21杨丽娟沈飞霞郑景晨章海凌倪连松
温州医科大学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研究
杨丽娟,沈飞霞,郑景晨,章海凌,倪连松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浙江 温州 325000)
自1891年Von Recklinghausen报道了1例甲亢患者发生多处骨折,甲状腺激素和骨骼之间的关系第一次被提出以来,人们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关注日益增多。到目前为止,甲亢引起的骨骼临床结局已经比较清楚,但是对骨密度的可逆性问题还不是很清楚;虽然有许多学者研究发现骨密度随着甲状腺功能的恢复而得到改善,但是对改善的程度和所需要的时间仍然存在争议;同时目前对甲亢继发骨质疏松或者骨量减少的处理,还没有明确的定论,所以甲亢患者的骨量在甲亢得到控制后是否能自行恢复至正常,对其处理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研究通过对甲亢患者治疗后不同阶段骨密度的评估,初步了解甲亢性骨量减少或者骨质疏松的可逆性问题。
1 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我院门诊根据临床表现和血清甲状腺功能被诊断为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50例绝经前女性和50岁以下男性患者,所有患者接受抗甲状腺药物的治疗(包括甲巯咪唑和丙基硫氧嘧啶)。根据从甲亢诊断和治疗开始到骨密度测量间隔的时间,分为A组:≤3个月;B组:3~12个月;C组:>12个月,D组:健康对照组。四组的年龄、性别、BMI差异无显著性; B、C两组之间的甲状腺功能差异无显著性,A组的TSH明显较B、C两组下降,FT3,FT4明显较B、C两组升高;三组甲亢患者的病程分别为1个月、6个月、38.5个月(见表1)。排除可能引起低骨量的原因,如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长期使用激素治疗、VitD缺乏及因骨质疏松已使用二膦酸盐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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