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垃圾短信的法律思考

2010-07-08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6期
关键词:个人资料用户服务

张 浩

摘要被称为“第五媒体”的手机短信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垃圾短信。如何通过法律来规范短信行为,防止垃圾短信的骚扰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关键词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思考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105-01

所谓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收者同意的,包含违反法律规定或具有广告信息内容的,或以恶意报复他人为目的的、侵害接收者通信自由、生活安宁或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信息。伴随着短信业务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垃圾短信也给人们正常的使用手机短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垃圾短信泛滥,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垃圾短信的类型和特点

垃圾短信内容主要包含欺诈和虚假的广告宣传、传销、骚扰、色情、教唆犯罪和封建迷信等。以其内容为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四类:1.欺诈型。一种表现是发布虚假信息,引诱接收者使其上当,直接对接收者进行诈骗;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用挑逗、问候、询问等诱导接收者使用其服务,收取费用。2.内容违法型。信息中含有暴力、淫秽、赌博、恐怖、色情、迷信或教唆犯罪等法律法规中明文禁止传播的内容。3.骚扰型。有的是用“黄段子”对接受者直接进行骚扰;有的则是在不当的时间或以不当的方式干扰接收者的生活。4.广告型。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在接收者未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通过短信推销其新产品或服务。

垃圾短信现在充斥着我们的生活。……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个人资料用户服务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读者调查表
《旅游休闲》读者调查表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
如何获取一亿海外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