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伦理的禁区
2010-07-08王惠超危虹敏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6期
关键词:法律
王惠超 危虹敏
摘要自“多莉”羊诞生已来,克隆技术发展更为迅速,越来越多的人担忧如果克隆技术应用在人类身上,会带来社会关系的错乱,大多数人、大多数国家也都对克隆人研究这一技术持反对的态度。尽管如此,仍有国家不反对克隆人研究以及治疗性克隆研究,克隆人仍然会有其产生的各种可能性。因此,本文将对克隆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进行探讨研究,并对因克隆人的诞生及由此引发的法律、伦理、道德等问题提出一些立法上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克隆人治疗性克隆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96-02
一、 目前世界上对克隆人行为的基本态度
在“多莉”诞生不久,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禁止用联邦经费资助克隆人研究的总统令。在美国政府发表声明之后,其他各国也发布了类似的法令。2001年11月30日,我国卫生部明确表示不赞成、不支持、不允许、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此外,多数国家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禁止克隆人。如1998年欧洲19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第一个禁止克隆人的国际法律文件——《人权、生物医学公约》。
然而,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2000年8月克林顿总统宣布美国政府支持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英国政府也宣布允许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人体克隆实验,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允许科研机构进行人体胚胎克隆的国家。受其影响,韩国、日本等国家也相继立法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