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2010-07-08郭姗姗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6期
关键词:规则
郭姗姗
摘要众所周知,证据乃诉讼的灵魂。如今,证据规则的建立已经成为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关键,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是证据立法的核心问题。本文从国内刑事证据的现状,对非法证据出现的原因、解决途径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应用做了论述,旨在保证实体公平、公正,促进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正当
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74-01
关于违法收集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争议颇多。随着诉讼文明的发展进步和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各国对非法证据危害性的认识日趋深刻,并相继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尚未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和规则虽已做出一些规定,但是并不全面,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试就构建我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
一、我国目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禁止非法取证行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国家机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予以剥夺和限制。《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从上述条文中不难看出,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非法证据的效力规定十分简单,不仅对非法实物证据的取得未作任何规定,就是对非法言词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规定也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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