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草案

2010-07-08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6期

吴 昊

摘要我国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依据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国务院也出台了有关条例;但在养老、医疗、生育保险方面,仅出台过一些政策性文件,尚无专门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8年12月27日下发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影响空前。但我国社会保险法(草案)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存在的问题之后,给出了社会保险法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险法(草案)社会保障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37-02

一、引言

当今欧美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无论是“福利国家”的北欧模式,还是政府与市场结合的美国中间模式,或者“完全积累制”下的拉美模式,虽然各自都有弊端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毋庸质疑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在我国,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社会保险制度从1993年实施以来到如今有16年的历史。而且在这16年来并没有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各地都纷纷出台了当地的社会保险暂征办法等文件,指导当地有关部门操作了16年的历史。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依据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国务院也出台了有关条例;但在养老、医疗、生育保险方面,仅出台过一些政策性文件,尚无专门法律法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