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生态伦理观及其启示
2009-08-24吴黎宏
党史文苑 2009年14期
吴黎宏
[摘 要] 推进可持续发展需要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古代儒家“天人合一”“顺应天常”“仁民爱物”“寡欲节用”的生态伦理观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相符的,是实现自然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源泉,对当今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儒家生态伦理观 启示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客观要求,是一切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可持续发展”亦称“持续发展”。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广泛的接受,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
“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基本点:一是必须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要,即优先考虑世界上的穷人所必不可少的必需物品;二是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力。所以说,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种发展观,也是一种伦理观,包含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它是在代际公正原理的基础上,强调人与自然相处和谐、共生共存的重要性;在尊重自然界的价值和生态规律基础上,注意开发与保护并重,给后代留下发展的生态环境空间与可用资源。
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与本质是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济,它是在扬弃传统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追求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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